為推進寧夏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我區傳統產業提升、新興產業提速、現代服務業提檔的工業、農業、服務業、科技、環保、文化、旅游、對外開放等領域,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國投”)根據國家財政部、發改委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寧政辦發〔2017〕204號)有關規定以及目前發起設立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專項子基金的行業分布情況,特面向全國公開招募寧夏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子基金管理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5年寧夏自治區設立寧夏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以下簡稱“產業引導基金”),通過市場化合作機制,引入區內外優秀基金管理人和優質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專項投資子基金,引導和促進社會資本投入工業、農業、現代服務業、科技、文化、旅游、對外開放等產業。自2015年起,自治區政府計劃每年安排10億元財政資金,形成40億元的產業引導基金規模。產業引導基金堅持市場化“母基金”運作規則,母基金由寧夏國投受托管理,專項子基金由合作基金管理公司和寧夏國投基金管理公司共同運營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產業引導基金與區內外基金管理人共同發起設立了8支專項投資子基金,總規模逾30億元。
產業引導基金長期招募工業、農業、現代服務業、科技、文化、旅游等六大產業專項子基金管理人,共同發起設立專項子基金,2018年重點招募方向為:
圍繞自治區未來三年發展規劃的重點方向,招募專注于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術、智能裝備制造、軍民融合、大數據等領域投資的基金管理人,通過項目投資培育一批在各領域掌握行業“專精特新”技術的龍頭企業。
支持我區在煤化工、精細化工領域的技術領先、行業領軍的創新企業,并積極引進優質項目和資源,延伸我區煤化工產業鏈,提升產業附加值。
推動發展我區大數據和軍民融合產業,重點推進西部云基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動大數據產業與工業、農業、現代服務業的融合發展。
逐步推動我區制造業向中高端邁進,培育智能裝備產業,發展基于3D打印技術等新型制造方式,推進新材料在工業和消費領域的產業化應用。
圍繞我區特色農業產業,招募涉農領域產業背景雄厚的知名基金管理人,發揮其專業優勢和產業整合能力,以現代農業為核心,重點支持發展我區優質糧食、現代畜牧、葡萄酒、瓜菜等產業,通過項目投資推進我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
圍繞我區景區資源,招募具有旅游及綜合產業背景的基金管理人,借助股權投資,推進我區旅游向全域旅游轉變,優化旅游綜合配套服務,創新商業模式,發展休閑旅游、體驗旅游、康養旅游,持續推動我區旅游業全產業鏈升級及旅游景區的多產業協同發展。
招募具有文化、影視產業運作經驗及背景的基金管理人,推進我區文化、影視產業發展,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力的骨干文化企業。
申請機構作為擬申請設立的專項子基金的管理人,應當為具備資質的從事投資管理活動的公司、有限合伙企業等法律允許的主體,原則上一個基金管理人只能申請設立一支專項子基金。申請機構的具體條件包括:
(一)按照規定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管理團隊穩定,專業性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信譽;
(二)具備嚴格合理的投資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機制以及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原則上管理團隊股權投資的經營管理規模不低于2億元,且近3年取得不低于同行業平均回報率的盈利水平,若股東綜合實力強,處于行業龍頭地位,可適當放寬要求;
(五)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至少主導過3個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
(六)申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無違法違規違紀等不良紀錄。
申請機構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寧政辦發〔2017〕204號)的規定,制定專項子基金組建方案,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基金應在寧夏區內注冊,募集規模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基金投資于寧夏境內企業的資金原則上不低于基金規模的60%,且不低于實繳資金的40%;
(二)基金由母基金與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的,基金中社會資本一般不低于母基金出資額的3倍,投資基礎設施、科技成果轉化、優勢特色農業和創業投資類、風險投資類的基金中社會資本不得低于母基金出資額;
(三)基金由母基金與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的,基金其他單個出資人出資額不低于500萬元,每支基金除母基金外的其他出資人數量一般不少于3個;
(四)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原則上參股不控股,不做第一大股東,且不超過子基金總資產的20%;
(五)產業引導基金與其他出資人的資金應當同步到位,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七)基金的存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確需超過5年的,經基金管理人和寧夏國投同意,可延長1-2年,最長不超過10年;
(八)基金的募集和投資運作應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申請機構需按照《寧夏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出資設立基金申請材料目錄》(見附件)規定的內容編制申請材料,向寧夏國投基金管理公司遞交申請。材料需要正本1份副本9份,正副材料須保持一致。申請機構應先將申請材料word電子版發送至申請郵箱,待內容確定后再提交紙質材料至寧夏國投基金管理公司。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申請機構即可向寧夏國投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機構承諾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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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萱 18909576616 59409675@qq.com